土耳其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抚养权、扶养费与财产分割
在土耳其离婚时,有三个问题决定您的未来:子女由谁抚养、由谁支付费用、财产如何分割。土耳其家事法院依据同一部法律——《土耳其民法典》(Türk Medeni Kanunu,第 4721 号法律,简称 TMK)——一并裁决这三个问题。本指南说明每一项裁决是如何作出的,帮助外籍配偶了解可以预期什么。文中还涵盖 2026 年关于终身贫困扶养费(yoksulluk nafakası)的改革、外籍父母的共同抚养权、离婚的跨境承认,以及当您担心子女被带往境外时应当如何应对。Lexin Legal 仅以英语和土耳其语提供法律服务;对中文客户,我们以中文进行书面与往来沟通,必要时可另行安排中文翻译陪同会议或庭审(需另行付费)。
外籍人士在土耳其如何办理离婚
土耳其的离婚案件由专门的家事法院(Aile Mahkemesi)审理,适用《土耳其民法典》(Türk Medeni Kanunu,第 4721 号法律,简称 TMK)。程序方面适用《民事诉讼法》(Hukuk Muhakemeleri Kanunu,第 6100 号法律,简称 HMK)。外国国民只要与土耳其存在管辖连接点(例如在土耳其居住或在此结婚),即可在土耳其离婚。
共有两条途径:
- 协议离婚(anlaşmalı),依据 TMK 第 166 条第 3 款。适用条件为:婚姻已持续满一整年、双方配偶亲自到庭,并提交一份就抚养权、扶养费与财产作出安排的、经签署的协议书(protokol)。这是最快的途径,通常一次开庭即可结案。
- 诉讼离婚(çekişmeli)。当双方在离婚理由或条件上存在分歧时,法院将听取证据,并自行裁决抚养权、扶养费与财产分割。最常见的理由是依据 TMK 第 166 条的婚姻关系无可挽回地破裂。
我们的团队全程承办此类案件。详见我们的土耳其离婚与家事法服务,了解我们如何为国际客户提供服务。Lexin Legal 仅以英语和土耳其语提供法律服务;对中文客户,我们以中文沟通往来,必要时可另行安排翻译(需另行付费)。
您的离婚适用哪国法律
当配偶双方持不同国籍时,首要问题是土耳其法院将适用哪国法律。这由土耳其的国际私法成文法——《国际私法与国际民事诉讼法》(Milletlerarası Özel Hukuk ve Usul Hukuku Hakkında Kanun,第 5718 号法律,简称 MÖHUK)——确定,其采用一套固定的顺位规则。
了解适用哪国法律很重要,因为它会影响离婚理由、财产规则以及配偶可主张的扶养费。在立案前,律师可以依据您的具体情况逐级梳理这套顺位规则,避免日后出现意外。
子女抚养权:儿童最大利益标准
土耳其法院裁决抚养权(velayet)时遵循一项压倒一切的原则:儿童的最大利益。《民法典》将亲权界定为保护与抚养子女的义务,而非父母一方可以"赢得"的奖品(TMK 第 335 条至第 351 条)。法官不受谁先提起诉讼、当事人国籍或父母任一方意愿的约束。
法院考量的因素
- 父母各方照顾子女的身体与情感能力
- 子女在教育、健康与成长发展方面的需要
- 子女生活环境的稳定性、安全性与连续性
- 子女与父母各方以及兄弟姐妹之间的情感纽带
当子女已足够成熟、能够形成自己的看法时,法院可以听取子女的意见,这与土耳其已批准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相一致。法院通常会委托社会工作者或儿童心理专家出具专家报告。
有帮助的证据
父母应当提交关于照护能力的具体证据,包括学校记录、医疗评估,以及关于品行与日常照料情况的证人证言。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依据 TMK 第 182 条仍保有与子女维持个人关系的权利(kişisel ilişki,即探视权),且父母双方继续共同承担抚养义务。
现已可以判予共同抚养权(ortak velayet)
多年以来,土耳其法院仅将抚养权判给单一父母。这一情况已经改变。在 2017 年之后土耳其最高上诉法院(Yargıtay)形成的判例,以及土耳其在《欧洲人权公约》第七号议定书项下的立场之后,土耳其家事法院现已可以在适当案件中判予共同抚养权(ortak velayet)——条件是父母能够相互配合,且符合子女的利益。这对许多希望持续平等参与子女生活的外籍父母意义重大。
将子女带往境外:旅行同意、迁居与拐带
对外籍父母而言,最深的担忧往往相同:另一方将子女带离土耳其,或者自己被阻止携子女迁居。土耳其法律对这两种情形都予以严肃对待。
旅行同意与迁居
子女的国际旅行以及任何永久迁居境外,都属于抚养权与个人关系安排的一部分。当一方持有抚养权时,在法院允许迁居之前,或在发生争议时允许将子女带往境外之前,会权衡另一方的探视权与子女的福祉。法院可以施加旅行限制,以保护未迁居一方与子女的联系。
《海牙国际诱拐儿童公约》
土耳其是 1980 年《海牙国际性诱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的缔约国。如果惯常居所在土耳其的子女被非法带往、或被非法滞留于另一缔约国(或相反情形),该公约提供了一条通过各国中央机关寻求子女迅速归还的途径,该途径独立于就抚养权实体问题进行的任何争讼。
离婚后的扶养费与经济给付
土耳其法律将配偶扶养费、子女抚养费与离婚赔偿区分开来。准确区分类别很重要,因为每一类都有各自的法律依据和各自的存续期间。
三类给付一览
| 给付类型 | 法律依据 | 受领人 | 存续期间 |
|---|---|---|---|
| 临时性扶养费(tedbir nafakası) | TMK 第 169 条 | 诉讼期间的配偶和/或子女 | 自立案起至判决确定止;无需以过错为前提 |
| 贫困扶养费(yoksulluk nafakası) | TMK 第 175 条 | 因离婚将陷入贫困且过错不更大的配偶 | 现行裁判中为不定期,但其终身存续已于 2026 年被撤销(见下文) |
| 子女抚养费(iştirak nafakası) | TMK 第 182 条 | 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为子女 | 至子女成年止;继续接受教育的,可延长 |
诉讼期间的临时性扶养费(tedbir nafakası)
依据 TMK 第 169 条,离婚之诉一经提起,法官即可命令采取临时措施,包括为配偶及子女提供临时扶养费,以支付判决确定前的生活费用。此类临时措施无需以过错为前提。
配偶的贫困扶养费(yoksulluk nafakası)
依据 TMK 第 175 条,因离婚将陷入贫困的配偶,可在其过错不更大的前提下,向另一方主张持续给付。给付数额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确定。
子女抚养费(iştirak nafakası)
依据 TMK 第 182 条,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应按其经济能力,按比例分担子女的照料、教育与抚养费用。该义务独立于配偶扶养费,持续至子女成年为止;子女继续接受教育的,可延长。
离婚赔偿(TMK 第 174 条)
此外,依据 TMK 第 174 条,无过错或过错较小的配偶,可主张物质赔偿(第 174 条第 1 款)以弥补丧失的经济期待,并可主张精神(非财产性)赔偿(第 174 条第 2 款)以弥补因离婚对其人身利益造成的损害。
强制执行未支付的扶养费裁判
一份扶养费裁判的价值,取决于您能否实际收到款项。当对方停止支付时,土耳其法律为受领人提供了有力的工具。
未支付的扶养费可依据《强制执行与破产法》(İcra ve İflas Kanunu,第 2004 号法律,简称 İİK)通过强制执行程序(icra takibi)追索,使受领人得以查封对方的工资、银行账户与资产。此外还有一种类似刑事的制裁:依据 İİK 第 344 条,经受领人申告,未支付法院判定之扶养费(nafaka)的债务人可面临最长三个月的惩戒性拘禁。
如果您需要通过强制执行程序(İİK 第 2004 号)追索未支付的扶养费裁判,我们的执行团队可代表您启动并推进相关程序。
财产分割:已取得财产参与制
除非配偶双方签署婚姻契约选择其他财产制,否则对于 2002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缔结的婚姻,依据 TMK 第 218 条至第 241 条,默认适用已取得财产参与制(edinilmiş mallara katılma)。离婚时,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价值大体上平均分享,但规则比简单的对半分(50/50)更为细致。
已取得财产(解除时分享)
- 婚姻存续期间因劳动与自营业务取得的收入
- 个人财产产生的收益
- 因劳动能力丧失而获得的赔偿,以及社会保险或养老金给付
- 以上述任何款项购置的财产
个人财产(归所有人保有)
依据 TMK 第 220 条,某些资产归其所有的配偶保有,不纳入分享范围:
- 仅供配偶个人使用的物品
- 婚前已拥有的资产
- 婚姻存续期间因赠与或继承取得的财产
- 非财产性赔偿请求权
由于赠与与继承所得保持为个人财产,曾在母国继承财产的外籍配偶应保留清晰的记录。关于继承所得如何处理,参见继承资产与土耳其继承规则。
婚姻住所与不动产登记(tapu)
依据 TMK 第 240 条与第 254 条,婚姻住所与家庭用品在清算时受到特别保护,这可使有权配偶就家庭住所享有权利,而不论不动产登记(tapu)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婚姻缔结的时间非常关键:适用 2002 年前财产制的资产处理方式不同,因此资产的归类与日期往往是案件中争议最大的部分。涉及不动产时,请尽早就离婚中的不动产登记(tapu)与土耳其房产问题做好规划。
有助于公平分割的文件
- 不动产登记证(tapu)与车辆登记
- 银行与投资对账单
- 购置发票与资金来源证明
- 对企业、不动产以及珠宝等高价值物品的估值
外籍人士的婚前协议与财产制约定
您并非必须接受默认的已取得财产参与制。配偶双方(包括在土耳其结婚或移居土耳其的外籍人士)可以通过正式约定选择不同的夫妻财产制。
对于在多个国家拥有资产或企业的夫妻而言,一份清晰、依法订立的约定,能够消除许多使跨境离婚变得缓慢而昂贵的不确定性。这件事值得在问题出现之前——而非之后——去做。
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附有签署协议书的协议离婚,在婚姻已持续满一年的前提下,往往一次开庭即可完成。诉讼离婚耗时则长得多,因为法院必须听取证据,并常常委托专家出具报告。
作为一个现实的参考,涉及抚养权与财产争议的诉讼离婚,在一审阶段通常需要约 1.5 至 3 年;如有当事人上诉,则更久。这只是一个典型区间,并非承诺;您的时间进度取决于法院的案件负荷、资产的复杂程度,以及双方的配合程度。
分步预期
- 立案。向家事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载明理由与请求。
- 临时措施。法官可依据 TMK 第 169 条命令临时性扶养费(tedbir nafakası)以及临时抚养与居住安排。
- 证据与专家报告。听取证人证言;社会工作、心理学或估值专家可就抚养权及资产价值出具报告。
- 判决。法院就离婚、抚养权、扶养费、赔偿与财产作出裁判。
- 上诉。当事人可向地区上诉法院(İstinaf)上诉,在某些情况下还可上诉至最高上诉法院(Yargıtay)。
- 确定。判决确定后,即可办理登记,并在必要时在境外获得承认。
承认外国离婚,或在境外承认土耳其离婚
跨境家庭几乎总会面临第二个步骤:让离婚在另一国家产生效力。土耳其依据 MÖHUK 第 5718 号通过承认与执行(tanıma ve tenfiz)来处理这一问题。
外国离婚在土耳其并非自动有效。要在土耳其据以行事(例如再婚或更新户籍记录),通常需要通过承认程序(tanıma)使其获得承认——既可通过法院进行,对许多协议性的外国离婚而言,也可通过户籍机关的简化行政途径办理。同样地,一份土耳其离婚判决在您的母国产生效力之前,可能也需要在该国获得承认或执行。
外籍配偶的居留、身份与实务步骤
跨境离婚会增加多重层面,包括境外资产、海外收入、判决在境外的承认、居留身份与语言。以下几个步骤有助于维护您的地位。
- 尽早核查您的居留身份。如果您在土耳其的居留权是通过婚姻取得的家庭居留许可,离婚可能影响该居留权。请在婚姻关系终止之前——而非之后——查看离婚后您的居留许可问题。
- 尽早保存好一切文件。在立案前收集财务记录、不动产权证以及子女照护安排的证据。
- 聘请能跨语言沟通的律师。有国际案件经验的土耳其家事律师可以弥合程序与语言上的隔阂,并确保外国文件得到正确的翻译与认证。
- 为境外承认作好规划。尽早决定土耳其判决是否需要在您的母国获得承认,并准备好相关文件。
- 正确评估资产价值。对不动产、企业与养老金进行独立估值,有助于避免就已取得财产计算产生争议。
如需全面了解我们如何承办此类案件,参见我们的离婚与家事法服务,或联系我们讨论您的具体情况。请用中文写信给我们——我们以中文沟通往来;如有需要,可另行安排翻译陪同会议或庭审(需另行付费)。Lexin Legal 仅以英语和土耳其语提供法律服务,不以中文提供法律代理。
常见问题
外籍人士能在土耳其离婚案中取得子女抚养权吗?
可以。土耳其法院依据儿童最大利益裁决抚养权,而非父母的国籍。能够证明照护稳定、住所适宜并与子女有牢固情感纽带的外籍父母,可依据《土耳其民法典》(TMK 第 4721 号)被判予抚养权。在适当案件中,也可能判予共同抚养权。
我的前配偶能不经我同意就把孩子带到境外吗?
不能随意为之。子女的国际旅行以及任何境外迁居,都会与另一方父母的联系权和子女的福祉相权衡,法院可以施加旅行限制。土耳其是 1980 年《海牙国际诱拐儿童公约》的缔约国,该公约提供了一条寻求迅速归还被非法带走或非法滞留境外子女的途径。如果您担心子女被带走,请尽快采取行动。
土耳其的终身扶养费会被废除吗?
正在变化。在 2026 年的一项裁决中,宪法法院撤销了 TMK 第 175 条中允许将贫困扶养费(yoksulluk nafakası)设定为不定期的措辞。该撤销在《官方公报》公布后经过一段固定期间生效;在此之前,法院适用现行规则,现有裁判继续有效。预计议会会将给付期间与婚姻存续时间、年龄、健康状况与谋生能力等因素挂钩。在据此行事之前,请先就您的情况进行复审。
土耳其的扶养费是如何计算的?
没有固定公式。法院依据双方各自的收入、需要、过错及子女的需求,确定配偶贫困扶养费(TMK 第 175 条)与子女抚养费(TMK 第 182 条),并依据 TMK 第 169 条确定诉讼期间的临时性扶养费。需要注意的是,在 2026 年宪法法院裁决之后,贫困扶养费的给付期间正在从不定期转向有期限。
土耳其离婚中财产总是对半(50/50)分割吗?
并不尽然。默认的已取得财产参与制(TMK 第 218 条至第 241 条)分享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资产价值,但 TMK 第 220 条项下的个人财产(如婚前资产、赠与与继承所得)不在分享范围之内。2002 年 1 月 1 日之前缔结的婚姻适用不同的财产制,因此婚姻缔结的日期对结果影响很大。
如果前配偶停止支付扶养费,我能怎么办?
您可以依据《强制执行与破产法》(İİK 第 2004 号)通过强制执行程序(icra takibi)执行该裁判,查封对方的工资、账户与资产。依据 İİK 第 344 条,经受领人申告,未支付法院判定之扶养费(nafaka)的债务人还可面临最长三个月的惩戒性拘禁,但该申告受较短期限限制。
我的土耳其离婚会在我的母国获得承认吗?
可能需要在境外另行办理承认或执行步骤,这在土耳其依据 MÖHUK 第 5718 号作为承认与执行(tanıma ve tenfiz)处理。是否需要取决于您所在国家的规则以及现行的任何条约。请从一开始就为承认作好规划,并保留一份已确定、经核证、翻译并办理认证(apostille)的判决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