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

在土耳其,租客不交房租时业主该如何应对

如果您在土耳其的租客停止支付房租,依据《土耳其债务法》第315条(TBK 6098 第315条),您必须先给予至少30天的书面催告期,之后才能提起腾退诉讼;并且自2023年9月1日起,绝大多数租赁纠纷在向法院起诉前还必须先完成强制调解。在此基础上,土耳其法律为业主提供了两条可以同时使用的路径:一是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追讨欠租,二是通过腾退诉讼收回房屋占有。本指南将带领海外业主了解其中的各项期限、法律条文与操作步骤,包括合法房租及涨幅如何计算——因为大多数所谓的"欠租"之争,本质上都是关于涨幅是否被少付的争议。

法律框架:支付房租是租客的核心义务

在土耳其,住宅租赁与带顶盖的营业场所(商铺)租赁,主要受《土耳其债务法》(TBK,第6098号法律)调整。根据TBK 第313条,支付房租是租客的首要义务;不履行该义务的租客即构成违约。

当定期租赁合同每年自动续期时(通常伴随约定的涨幅),租客仍受更新后房租的约束。一旦合法的涨幅生效,租客不能以继续支付上一年度的金额来逃避违约责任——这正是下文所述纠纷中最常见的导火索之一。

土耳其法律赋予业主两项可以同时主张的救济手段: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追讨欠租,以及通过腾退之诉收回占有。您无需在二者中择一而放弃另一。如需了解这些主张如何相互配合的整体图景,可参阅我们关于土耳其房地产法律服务的介绍。

相关法条:租客支付房租的义务:TBK 第313条。支付时间:TBK 第314条。催告后因欠租而腾退:TBK 第315条。"两次合法催告"的腾退事由:TBK 第352条第2款。强制执行路径的腾退:İİK(第2004号法律)第269条。

海外业主享有与土耳其本国国民完全相同的出租人权利。土耳其并不存在针对非居民或非公民出租人的另一套更严苛的制度。但整个程序具有较强的技术性,且须以土耳其语在土耳其有关机关面前进行,因此强烈建议委托当地代理,尤其是无法亲自到场的在土耳其的外国房产业主

租客究竟应当支付多少房租?

在认定租客"少付"之前,您必须先确定合法房租的数额。许多看似"欠租"的纠纷,实际上是关于年度涨幅的争议。

对于住宅租赁,TBK 第344条将年度涨幅上限设定为土耳其统计局(TÜİK)公布的消费者价格指数十二个月平均值(TÜFE/CPI)。合同可以约定低于该上限的涨幅,但不得高于它。在合法的CPI涨幅生效后仍按旧房租支付的租客即属少付,而该差额可能使其陷入违约。

请留意日期:针对住宅租金涨幅的临时25%上限(2022年通过TBK临时条款引入)已于2024年7月1日到期。对于自该日起的续期,住宅涨幅回归TBK 第344条规定的标准——即十二个月CPI平均值上限。如果您的租客仍援引旧的25%数字,那已经过时。

对于带顶盖的营业场所(商铺)租赁,涨幅通常由合同约定并遵循相同的CPI逻辑,而较长期限的商业租赁另有其续期租金规则。如果您的纠纷取决于合同允许的范围,我们的商业合同审查与起草团队可在您就欠租采取行动之前,先核查涨幅条款是否具有可执行性。

提示:请保留涨幅的书面证据,例如载明新房租的有日期的短信或电子邮件,以及您所适用的TÜİK指数数字。日后若需证明租客少付,一份清晰的合法房租书面记录将完成大部分举证工作。

房租何时在法律上构成"逾期"?支付时间与违约

是否构成违约取决于您租约中约定的支付日期。根据TBK 第314条,除非合同另有约定,租客须在每一租赁期届满时支付房租(及任何约定的附随费用)。

大多数租约会约定一个具体的付款时段。如果合同写明房租应于"每月1日至5日之间"支付,则款项须在5日结束前到达出租人处。逾此期限,租客即陷入违约,下文各项救济的计时也随之开始。

土耳其法院对此适用得相当严格。房租必须足额、按时支付,判例将不完整的支付视同未支付:即便是很小的差额,也可能被认定为未足额支付房租,部分支付或象征性支付并不能消除违约。对租客而言,安全的假设是:凡是低于全额合法房租、或未在到期日前支付的,均构成违约。

第一步:起诉前的强制调解

这一步是多数旧版指南遗漏的。自2023年9月1日起,租赁纠纷——包括腾退之诉与追讨欠租之诉——根据《调解法》(HUAK 第6325号法律,经第7445号法律修订)须将强制调解作为起诉的先决条件(dava şartı arabuluculuk)。未先向调解员提出申请并取得最终报告,您便无法有效提起绝大多数租赁诉讼。

程序陷阱:如果在应当调解的情形下跳过调解,法院将以程序理由驳回案件而不审查实体,您将白白损失时间。务必先提交调解申请,调解失败后再起诉。

调解要求对强制执行路径(İİK)的适用方式有所不同:向强制执行处(icra müdürlüğü)申请启动程序并非诉讼,因此不需要事先调解。调解要求是在您走法院程序时才会触发,例如申请撤销租客的异议,或提起腾退诉讼本身。正因为存在这一区分,业主常常同时启动强制执行并并行准备调解。

路径一:强制执行程序与付款令

最常见的路径是依据İİK(第2004号法律)第269条进行的基于强制执行的腾退。一个关键优势是:您无需事先取得法院判决即可启动——您向强制执行处提出申请,由其向租客送达附腾退警告的付款令(tahliye ihtarlı ödeme emri)。该付款令本身即构成强制执行路径下的腾退,有其自身的期限,并属于我们更广泛的İİK 强制执行程序业务之一。

付款令自送达之日起触发两条并行计算的期限:

  • 7天提出异议——就债务或租赁关系提出异议;以及
  • 30天足额清偿——足额支付逾期房租。

接下来的发展取决于租客:

  • 租客在30天内付清——债务结清,针对本次违约的腾退请求随之消灭。
  • 租客无任何动作——既不异议也不付款,程序即告确定,您可通过强制执行处推进腾退。
  • 租客在7天内提出异议——强制执行轨道被中止,您须将纠纷诉至初级民事法院(在需要调解时先完成调解),请求撤销异议并取得腾退。

要让 İİK 第269条顺利通向腾退,租约最好是书面形式,房租须已到期,租客须确已未付,且付款令必须载明腾退警告与法定期限。口头租约可以举证,但难度更大,强制执行路径也不那么顺畅。您还可以利用该执行卷宗将欠租作为金钱债务一并追偿;我们关于在土耳其追讨欠款的服务说明了催收如何与腾退并行推进。

路径二:依据TBK 第315条的腾退诉讼(Tahliye Davası)

如果您更倾向于直接走司法路径,或租客已对强制执行提出异议,则可提起腾退诉讼(tahliye davası)。根据TBK 第315条,面对欠租,出租人须先送达一份给予至少30天清偿期的书面催告(住宅与带顶盖营业场所租赁的最低期限均为30天)。若租客在该期间内仍不付款,您即可在完成强制调解后终止租约并提起腾退之诉。

请留意期限:TBK 第315条规定的30天催告期是最低要求,而非目标值。期间计算错误、催告于错误日期送达,或措辞不符合法定要件,都可能令整个请求归于失败,使您不得不从头再来。

该案件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初级民事法院(Sulh Hukuk Mahkemesi)审理(HMK 第6100号法律)。在裁令租客搬离之前,法院会审查租约是否存在、房租是否确已到期、合法数额是否计算正确,以及法定催告与期限是否得到遵守。

两个"30天"并不相同:İİK 269 与 TBK 315 对比

海外业主常常混淆这两个"30天"期限。它们处于不同的轨道,且起算点也不同。下表将二者并列对照。

要点强制执行路径 — İİK 第269条诉讼路径 — TBK 第315条
性质经强制执行处发出的付款令(腾退本身通过强制执行实现)书面催告,随后向法院提起腾退诉讼
从何处启动强制执行处(icra müdürlüğü)送达经公证的催告,随后向初级民事法院起诉
该30天付款令送达后,租客有30天付款起诉前,您在书面催告中给予租客至少30天补正欠租
异议租客有7天提出异议,异议会中止执行无7天异议步骤;租客在诉讼中进行抗辩
需先调解?启动强制执行无需;其后产生的任何法院案件则需要需要,提起腾退诉讼前为强制要求
需书面租约?为求顺畅轨道,强烈建议有有帮助,但无书面租约亦可推进腾退

实践中两条路径相辅相成:İİK 卷宗对付款形成压力并可一并追偿债务,而 TBK 第315条程序则在租客抗争时确保取得腾退判决。

"两次合法催告"的腾退事由(TBK 第352条第2款)

另有一项独立而有力的事由规定在TBK 第352条第2款。如果在同一租赁年度内,您因租客欠租向其送达了两次有效的书面催告(iki haklı ihtar),则在该租赁年度结束后您即可提起腾退之诉——无论租客此后是否每次都最终付清。

这对长期迟付的租客尤为重要。每次都在收到正式催告后才付款的租客,可能自以为安全,因为债务总能结清;但同一租赁年度内的两次此类催告,可独立地正当化腾退。在土耳其最高法院(Yargıtay)当前的判例中,这一事由仍是标准且被积极适用的腾退依据。

提示:每一次催告要能计入,都必须在形式与实质上有效、经正当送达(通常通过公证处),并对应一笔真实的逾期款项。自行制作、存在瑕疵的催告,恰恰是该事由最常失败之处,因此措辞与送达值得一次做对。

租客可能反过来采取的对策

预判租客的动作有助于您避免意外。在欠租纠纷中,租客常见的做法包括:

  • 向法院或通过提存付款(tevdi mahalli / 向法院出纳处缴付)。当租客主张其曾尝试付款而被您拒收,或就金额确有真实争议时,租客可将房租提存于指定机关。有效的提存可视为按时付款,从而击退违约主张,因此提存的日期与金额至关重要。
  • 就涨幅提出异议。租客可能主张涨幅超过了TBK 第344条规定的合法CPI上限,因此其实际上并不欠租。这正是上文房租计算步骤具有决定性的原因。
  • 在7天内对强制执行提出异议,从而中止İİK卷宗,把争斗推入法院。
  • 以押金抵销,但单方抵销极少被允许(见下文)。

上述任何一项都不会自动成为抗辩,但如果您的催告、数字或送达不够严密,每一项都可能拖延您。

押金(Depozito)与抵销

根据TBK 第342条,住宅与带顶盖营业场所租赁的押金上限为三个月房租,且货币押金须存入一个未经双方同意(或法院裁决或强制执行)不得提取的银行账户。在租赁存续期间,出租人通常不能径自动用押金来抵偿欠租,租客也不能以"押金可以抵"为由停止支付房租。

相关法条:押金上限与冻结账户规则:TBK 第342条。押金是针对租客在租赁期满时之义务的担保,而非一个月免费的房租。

简而言之,不要把押金当作应对持续欠租的自助救济手段。正确路径是:先催告,再走强制执行或腾退诉讼,押金则在租约期满时另行按其自身规则处理。

追溯性房租与五年时效期

您通常可以主张追溯性房租,包括租客少付的部分,除非有书面协议(例如电子邮件或短信)明确放弃了涨幅。土耳其最高法院(Yargıtay)曾认定,接受部分房租并不等于放弃涨幅;收取少付的房租,不被视为对冻结房租的默示同意。

时间限制很重要。房租请求适用TBK 第147条规定的五年时效期。但时效必须由租客作为抗辩主动提出;法院不会自动适用,且该抗辩须及时提出方能生效。请就欠租及时采取行动,而非任由旧账累积。

判决之后:执行腾退

腾退判决并非自动生效执行。一旦您取得终局且可执行的裁决,便将其提交强制执行处(icra müdürlüğü),由其发出通知,给予租客一段较短的期间自愿搬离。若租客仍不离去,强制执行处将实施强制腾退(icra marifetiyle / zorla tahliye),将租客迁出并把占有交还给您——必要时由有关人员协助进行。

实际时间表会因法院的工作量、租客是否提出异议或上诉,以及当地强制执行处的繁忙程度而异。没有全国统一的固定数字,我们也绝不承诺任何特定的结果或时长,但一份催告有效、数字正确、送达适当的干净卷宗,是推动程序顺利进行的最重要因素。

海外业主的费用与手续

焦虑的海外业主通常想知道这一程序在实务层面需要些什么。主要项目包括:

  • 法院与强制执行费用,由官方收费标准设定,取决于请求金额与所采取的步骤。
  • 授权委托书(vekaletname)。您可以全程在国外办理本事项,但委托书必须是为在土耳其使用而出具,通常须在土耳其公证人面前、或在土耳其领事馆办理,或在外国公证人面前办理后再附海牙认证(apostille)及经宣誓的土耳其语翻译。正是这道手续,才使您的律师能够在您无需出行的情况下送达催告、开立强制执行卷宗并出席庭审。
  • 翻译与公证费用,用于委托书及任何外文文件。
  • 调解费用,即强制调解阶段的一笔不高的支出。
提示:请尽早办妥授权委托书。海外业主遇到的许多延误,并非来自法院,而是来自一份姗姗来迟、缺少海牙认证或缺少宣誓翻译的委托书。如果您的事项与您在土耳其的居留身份相互交织,我们的居留与移民团队可与房产事务协同处理。

律师如何巩固您的处境

此类案件中业主败诉,大多源于程序上的疏漏:一份不符合法定要件的催告、错算的30天期间、错误的法院、被跳过的调解步骤,或一份缺少腾退警告的强制执行卷宗。任何一个瑕疵都可能让您回到起点。

我们的房地产团队为海外业主处理全流程:计算合法房租与涨幅、送达合规的催告、完成强制调解、开立İİK强制执行、应对租客异议,以及在初级民事法院提起腾退诉讼——全部基于授权委托书进行,您无需出行。在服务模式上,我们仅以英语和土耳其语提供法律服务;对中文客户,我们以中文与您沟通往来,必要时还可另行付费安排中文翻译陪同会议或庭审。用中文写信给我们,我们以中文沟通;如有需要,可另行安排翻译。

本文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期限、催告措辞、合法房租与策略均取决于您租约的具体条款及案件事实。在采取行动前,应由土耳其律师审阅您的卷宗。

常见问题

在土耳其腾退一个不交房租的租客需要多长时间?

没有固定的时间表,任何律师都无法承诺一个确切时长。强制执行路径以付款令开始,给予租客7天提出异议、30天付款。如果租客既不异议也不付款,腾退可以相对较快地推进。如果租客提出异议,案件将进入初级民事法院(须先完成强制调解),视法院工作量及任何上诉情况,可能需要数月乃至一年以上,其后还需对判决进行实际的强制执行。

因欠租腾退前,我必须给予多少天的催告期?

对于住宅与带顶盖营业场所租赁,您必须依据TBK 第315条送达书面催告,给予租客至少30天清偿欠租。只有当租客在该期间内未付时,您才能终止租约并提起腾退之诉。此外另有一项独立事由:在同一租赁年度内就欠租送达两次有效书面催告(TBK 第352条第2款)。

起诉租客前,我必须先经过调解吗?

在绝大多数情形下是的。自2023年9月1日起,租赁纠纷——包括腾退之诉与追讨欠租之诉——将强制调解作为起诉的先决条件(HUAK 第6325号法律,经第7445号法律修订)。向强制执行处开立强制执行程序并非诉讼,无需事先调解,但法院阶段则需要。

我的租客是少付涨幅,而非完全不付。这也算欠租吗?

可能算。房租必须足额、按时支付,即便是很小的差额也可能被认定为未足额付款。对于住宅租赁,合法涨幅依TBK 第344条以十二个月CPI(TÜFE)平均值为上限;临时25%上限已于2024年7月1日到期。如果租客支付的金额低于合法的涨后房租,该差额可能使其陷入违约。

我可以用押金来抵偿欠租吗?

通常不可以,至少不能单方进行。根据TBK 第342条,押金(上限为三个月房租)存于冻结账户,通常未经双方同意,或无法院或强制执行裁决,不得提取。押金是针对租客在租赁期满时之义务的担保,而非持续房租的替代物。处理欠租的正确路径是:先催告,再走强制执行或腾退诉讼。

因欠租腾退,我必须有书面租约吗?

书面租约会让依据İİK 第269条的强制执行式腾退顺畅得多,因为它能清晰地证明租赁关系、房租数额与到期日。即便没有书面合同,腾退仍可推进,但租赁关系更难证明,此时律师的协助尤为重要。

作为海外业主,腾退期间我必须人在土耳其吗?

不必。您可以向土耳其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由其代您送达催告、开立强制执行卷宗、出席庭审并管理腾退事务,因此通常无需您亲自到场。授权委托书必须是为在土耳其使用而准备,通常在土耳其公证人或领事馆办理;若在境外出具,则须附海牙认证及经宣誓的土耳其语翻译。就语言而言,我们以英语和土耳其语提供法律服务,并以中文与您沟通;如有需要,可另行付费安排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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