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

土耳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面向外国受害者与家属)

如果您在土耳其的公路上受了伤——或者您读到这里,是因为家里有人在这里的车祸中离世——土耳其法律给了您一项赔偿请求权:可以向司机和车辆保有人主张,也可以直接向他们的强制第三者责任险公司主张。您不必人在土耳其才能提起,也不必会说土耳其语:我们凭授权委托书代理,以英语和土耳其语推进案件,以中文与您沟通,您留在国内即可。本页上有一件事比其余所有内容都重要,所以放在最前面。依第2918号公路交通法(KTK)第109条,机动车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请求,原则上自您知道损害及责任人之日起2年内、且无论如何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0年内届满时效;但若该事故同时构成犯罪,而刑法为该罪规定了更长的时效期间,则适用更长的那个——在有人重伤或死亡的案件中,这种情形并不少见。精神损害赔偿走的是第6098号债务法的侵权时效,那也是2年/10年,并带有同样的刑事时效延长规则——期间相同,依据不同。如果您的事故已经过去几个月甚至几年,请先让人核对时效,再去断定索赔已经没了;反过来,也别想当然地认为时间还很宽裕。

适用法律第2918号公路交通法(KTK)与第6098号债务法(TBK);外国索赔人另涉第5718号MÖHUK
时效财产损害:自知道损害及责任人起2年,自事故之日起最长10年(KTK 第109条)——事故同时构成犯罪的,适用更长的刑事时效。精神损害赔偿依 TBK 侵权时效,期间同为2/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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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能索赔什么,谁来赔

在土耳其的公路上受伤,土耳其法律给您两条并行的路:向司机和车辆的保有人(işleten,即以自己名义、为自己利益运行该车辆的人)索赔;以及直接向他们的强制第三者责任险公司索赔——这一条无需先起诉任何人。两条路都不要求您人在土耳其。

事故之后会同时跑起来两条线,请把它们分开看。一条是刑事线:警方与检察官调查司机是否构成犯罪。另一条是民事线:那才是您要钱的索赔。刑事卷宗对您很有价值,因为它会产出证据,还可能延长您的时效。但它不是您的索赔。检察官不会替您主张赔偿,刑事案子办完也不会给您一分钱。

民事这一侧,通常要同时锁定两个对象:

  • 责任人——司机,以及车辆保有人。车辆挂在某家企业名下、以其商号运营的,该企业与保有人一起进入索赔范围。
  • 交强险公司(ZMSS)——依第2918号公路交通法(Karayolları Trafik Kanunu,简称 KTK),每位保有人都必须投保强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Zorunlu Mali Sorumluluk Sigortası,简称 ZMSS,土耳其人日常叫它 trafik sigortası)。受害人可在保单限额内直接向该保险公司主张。

土耳其交通事故的钱,大部分是从第二条路走出来的:快,而且保险公司真付得出。但这份保障有限额、有法定除外责任,您应得的一部分——尤其是精神损害赔偿——完全不在它的射程之内。只盯着保险公司的索赔,很容易把一整块损失悄悄丢掉。两条路必须在一开始就一起评估,而不是等到对方开价之后。

本页是为外国人写的:游客、外籍居民、过境的职业驾驶员,以及在这里遇难或重伤者的家属。如果伤害来自事故之后的治疗而不是碰撞本身,那是另一类索赔——见医疗事故

您属于哪一种情形?

请求权对准司机和车辆保有人,也可在保单限额内直接对准交强险公司(ZMSS)。损害项目见 TBK 第54条:治疗费用、收入损失、劳动能力减损或丧失所生的损失,以及经济前途受损所生的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向责任人主张,不向交强险公司主张。
核心请求是 TBK 第53条下的扶养损失赔偿(destekten yoksun kalma)。它不是继承来的请求权,也不按遗产分割——它以其本人的名义属于死者实际扶养、或本会扶养的那些人;扶养是事实问题,不取决于谁是法定继承人。近亲属还可以依 TBK 第56条以自己的名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这正是第5684号保险法第14条下保障基金(Güvence Hesabı)的用武之地。在强制保险的限额内,它对车辆无法确定、车辆未投保、保险公司丧失清偿能力,以及第14条界定的其他若干情形作出响应。它有自己的程序和文件要求,这类申请栽在材料上的比栽在实体上的多。
通常是较有利的位置:乘客在碰撞中很少有过错,而过错扣减恰恰是最常砍掉索赔的那一刀。视事故如何发生,您可能对所乘车辆和另一方车辆、以及它们各自的交强险公司都有请求权。坐的是出租车、小巴、公交或大巴的,请记下承运人——承运人有它自己的责任和自己的保险。

时效:KTK 第109条,第一件要查的事

这是本页最紧急的部分,所以放在有意思的内容前面。依KTK 第109条,机动车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害(maddi zarar)赔偿请求,时效为:

  • 自受害人同时知道损害与责任人之日起2年并且
  •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0年,作为不问您知道与否的外部上限。

这里有一个关键的例外。如果请求权产生于构成犯罪的行为,而刑法为该罪规定了更长的时效期间,则适用更长的那个。在土耳其,过失致人伤害与过失致人死亡都是可追诉的犯罪,因此涉及实质伤害或死亡的事故,往往会对应一个明显长于2年的期间。这就是为什么有人以为自己的索赔在两年那天就死了,其实未必;也是为什么即便最后没人被定罪,那份刑事卷宗仍然值得去调。

但有一点必须说准,别把一条规则套在整份索赔上。第109条第1款按其文义管的是「机动车事故所生财产损害之赔偿请求」;第2款把更长的刑事时效延及的,也是「财产赔偿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不在第109条的射程内:它适用第6098号债务法(TBKTBK第6098号《土耳其债法典》土耳其几乎所有私人协议背后的法律——合同、侵权责任、租赁、雇佣、代理与不当得利。词典 →的侵权时效,而那同样是2年/10年,并且同样带有「行为构成犯罪时适用更长刑事时效」的规则。所以实务上的答案是一样的——两个时钟都是2/10,都可能被刑事时效拉长——但依据不同,我们分开来算,而不是含混地说「您的索赔有两年」。

还有两点,外国索赔人常常在这里翻车:

  • 给保险公司写信 ≠ 让时钟停摆。下文说的那道申请,是您起诉保险公司之前必须先走的程序。请把它当成必须在时效内做完的一件事,而不是能让时效重新开始的一件事。
  • 时效中断是双向的。依第109条,对责任人的时效中断,同时对保险公司发生中断;对保险公司的中断,也算在责任人头上。在一份年头较久的案子里,这一条可能就是全部差别。

如果您的事故已经过去几个月甚至几年,请先让人核对位置,再去断定索赔没了;反过来,也别默认时间还够。把日期和基本经过发给我们,我们会先告诉您时钟走到哪儿了,然后再谈其他任何事。

谁负责任:KTK 2918 下的危险责任

这一点外国当事人最容易误解,而且误解通常让他们吃亏:土耳其的道路事故责任,不是建立在"您得证明司机开车不小心"之上的。

KTK 第85条,机动车的运行造成他人死亡、受伤或财产损害的,车辆保有人对由此产生的损害负责。车辆以某企业的商号或名号运营、或凭该企业出具的票证运营的,保有人与该企业所有人负连带责任。保有人还要为司机以及协助运行车辆之人的过错负责,视同自己的过错。这是一种以危险为基础的(严格)责任:它附着于车辆的运行本身,而不是附着于某个"不小心"的认定。

保有人只能从KTK 第86条那扇窄门里脱身,而那扇门是真的窄。要免除责任,保有人必须证明以下全部

  • 保有人本人及其应负责之人均无过错;
  • 车辆的缺陷未对事故产生作用;并且
  • 事故是由不可抗力,或受害人、第三人的重大过错所致。

如果保有人挤不出这扇门,但证明了您在事故中也有过错,法官可以按情形减轻赔偿——是减轻,不是免除。部分过错是打折,不是抗辩事由。

还有两条相关规则值得记住。车辆在事故时并非处于运行状态的,举证责任翻转,由受害人证明存在过错或车辆缺陷导致了事故。另外,依KTK 第111条,凡排除或限缩本法所设责任的约定一律无效——租车合同或旅游订单里的一行条款,签不掉您的权利。

在保有人的危险责任之外,司机依第6098号债务法(TBK)仍负个人侵权责任;司机在职务范围内驾驶的,雇主也可能担责。

直接向交强险(ZMSS)保险公司索赔

KTK 第91条要求保有人投保强制财务责任险——也就是 ZMSS,日常所称的 trafik sigortası——用以覆盖第85条所设的责任。从您的角度看,它的意义在于:您不必去追一个具体的人,而可以在保单限额内直接向保险公司主张;而且保障的条款框架由《机动车强制财务责任保险一般条件》(Genel Şartlar)统一规定,不是一案一议谈出来的。

这里有一个对外国索赔人特别有分量的转折,值得单独讲,因为保险公司未必会主动提。曾经有一套安排,让这份《一般条件》来决定赔偿数额怎么算——土耳其宪法法院已在2020年撤销了那些规定,此后又撤销了以同一思路补入的条文。现行的KTK 第90条因此是这样:强制保险项下的赔偿,依KTK 本身所定的方法确定;KTK 未作规定之处——精神损害赔偿即在其列——适用第6098号债务法(TBK)的侵权规定。换句话说,《一般条件》仍然规定保障的条款框架和申请所需的文件,但保险公司递过来的一纸「按一般条件只能算这么多」,并不是数额问题的最终答案。

实务上,这套体系给您三样东西:

  • 一个付得出钱的对手。司机有没有财产、是否已经离境、是否躲进了送达不到的地址,都不决定您能不能拿到钱。
  • 一个找得到的对手。凭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的车牌,可以通过保险中央记录查到承保公司。您不需要司机配合,就能知道是谁承保的。
  • 明确的限额。保障按每人、每次事故设上限,以事故发生日有效的保单为准。损失超出上限的部分,向保有人和司机个人追偿——这正是两条路必须并行的原因之一。

但这份保障也有法定除外。依KTK 第92条,对受伤的外国人最常发生作用的是:

  • 精神损害赔偿不在 ZMSS 保障范围内(第92条第f项)。痛苦、折磨与丧亲之痛,是向责任人主张的,不是向交强险公司。车辆有可能在强制保险之外另行投保了任意财务责任险(İhtiyari Mali Mesuliyet,简称 İMM);但这类保障是否延伸到精神损害,取决于那一份保单自身的条款——这是要拿到保单去核实的事,不是可以预设的事。
  • 您自己那部分过错也不在保障内(第92条第g项)。交强险公司的敞口跟着被保险人的过错比例走,不覆盖您损失的全部。
  • 死亡索赔中,对应死者本人过错的那一份被排除在外(第92条第j项),就保险公司而言。

这几条除外的性质并不相同,请不要混为一谈——这是外国索赔人最常吃亏的地方。精神损害赔偿只是换了个被告:它拿不到交强险公司头上,但可以依 TBK 向责任人——司机、保有人——主张,那块损失并没有消失。您自己那份过错则是另一回事:依KTK 第86条TBK 第52条,它是对赔偿数额的永久扣减,而不是一项可以转向另一个被告的请求;那一份,从保险公司拿不到,从责任人也拿不到,从任何人身上都拿不回来。哪块损失换个被告就能拿回、哪块无论如何都要自己承担,这是开头就要摆开的策略问题,不是等收到报价之后再说的事。

起诉保险公司之前,必须先向它申请:KTK 第97条

这是一个程序陷阱,习惯了别国制度的人很容易掉进去。依KTK 第97条,在向法院起诉之前,受害人必须在强制责任险所定限额范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机制是这样运转的:保险公司自申请之日起最多15日内未以书面作出答复,或者所作答复未能满足请求而存在争议的,受害人即可提起诉讼,或依第5684号法提请仲裁。在这两件事发生之前,通往保险公司的门是关着的。

对您意味着什么:

  • 申请必须是一份真正的申请。没有附上一般条件所要求的证明文件,保险公司就有理由主张那15天从未起算。重点在文件,不在那封信。
  • 15天是答复期,不是付款期。一份拒绝您的答复,或者只给零头的报价,和沉默一样有效地打开了仲裁或诉讼之门——而且往往是最快的通道。
  • 它只针对保险公司。这道要求管的是对保险公司的请求,不是向司机或保有人个人索赔的前置条件。

如果您已经没走申请就起诉了,别急着认定案子完了。土耳其确立的判例(yerleşik içtihat)把第97条申请视为一项可以补正的程序要件,而不是当场杀死请求权的东西。但那是补救,不是计划——它要花掉您在第109条时效下未必还有的时间。

保险仲裁委员会,还是法院?

第97条的门一旦打开,您面前有两个场所。它们不是凭心情二选一的替代品——它们够得着的被告不一样。

保险仲裁委员会Sigorta Tahkim Komisyonu)依第5684号法设立,专门裁决保险争议,通常比民事法院快。但它的手只伸到保险公司为止:它解决的是保险公司在保单限额内、并受第92条除外条款约束之下欠您多少。

有一点可以说死,不必再打听:依第5684号法第30条,因法律所强制的保险而生的、属于该条范围的争议,即便该保险机构并非仲裁体系的成员,权利人仍可依该法适用仲裁程序。交强险正是这样一种强制保险,因此这条路对您始终是敞开的——它不取决于对方保险公司加入了什么,也不需要您去比对事故日期。KTK 第97条本身也明文把仲裁列为第97条的门打开之后可走的途径之一。

民事法院够得着所有人:保险公司、保有人、司机、雇主。精神损害赔偿在这里裁;超出保单限额的部分也在这里追。关于管辖,KTK 第110条规定,机动车事故引起的责任之诉,可以向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或订立保险合同的代理机构所在地法院提起,也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法院提起。第110条还确认,此类诉讼由民事法院审理,包括车辆保有人或所有人为国家或其他公共机构的情形。

老实说:请求权如果就是保单限额之内、针对保险公司的财产损失请求,仲裁通常是明智的场所。但只要存在有分量的精神损害、有人死亡、伤残比例有争议,或损失顶穿了保障限额,法院之诉就在做仲裁在结构上做不到的事。不少案子两边都值得走。我们在医学证据和过错证据出来之后才就场所给意见——在那之前,没人说得准哪个场所合适。

可以索赔哪些项目

KTK 未作规定之处,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适用第6098号债务法(TBK)的侵权规定——上文讲过,在宪法法院撤销了《一般条件》定额的那套安排之后,这一点比从前更实在。损害项目如下拆分。

您受伤的情形(TBK 第54条):

  • 治疗费用——医疗与住院支出。
  • 收入损失——无法工作期间失去的收入(土耳其法上的 kazanç kaybı;它是第54条的项目,属于人身伤害)。
  • 劳动能力减损或丧失造成的损失——即伤残那一项,通常是重伤案件中金额最大的单项。
  • 经济前途受损造成的损失——伤害在可计量的收入损失之外还削弱了您的谋生前景时,例如明显的疤痕,或某项限制断了您的行当。

有人死亡的情形(TBK 第53条):这一条只列了三项,请照原样读:丧葬费用死亡非当场发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劳动能力减损或丧失所生的损失(「非当场」这个条件同时管住这一项的两半);以及扶养损失赔偿destekten yoksun kalma),下文另有专节。请注意,第53条里没有一项独立的「收入损失」——那是第54条的项目,第54条讲的是人身伤害,不是死亡。这不是文字游戏:死亡索赔里的相应损失,是通过「非当场死亡」这道门和扶养损失那一项走出来的。

精神损害赔偿(TBK 第56条):身体完整性受侵害的,法官可斟酌具体情形判给适当数额;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或死亡的,也可向近亲属判给适当数额。请记住,这一项被 KTK 第92条第f项排除在交强险保障之外——它是向责任人主张的。

关于治疗费用有一个土耳其特有的要点。依KTK 第98条,医院为交通事故伤者提供的医疗服务费用,按适用的偿付规则由社会保障机构(SGK)承担,不问伤者是否有社会保险。对没有土耳其保险的游客来说,这一点分量很重;它也会改变索赔的形状:SGK 已经承担了治疗费的,治疗费未必还能作为一项活着的请求向保险公司主张。但请无论如何把每一张单据都留好——哪些被覆盖、哪些没有,是一个证据问题。

我们的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器可以让您先摸清一份索赔的大致结构。请把它的结果当作方法的示意,而不是您案件的估值:真正的数字由过错报告和伤残报告驱动,而您读到这里时,那两份报告还不存在。

常见误解

「我自己也有部分过错,索赔就没戏了。」

实际上

依 KTK 第86条和 TBK 第52条的一般规则,索赔人的过错是法官按情形减轻赔偿的理由——是减轻,不是消灭。但您自己那一份是永久离场的:第92条第g项另把它排除在交强险保障之外,它也不会转到司机或保有人头上。这就是为什么过错报告比卷宗里任何一份文件都更能左右金额。而它是以百分比表达的鉴定意见,不是自然事实,可以被挑战。

常见误解

「交强险会赔我的精神损害。」

实际上

KTK 第92条第f项明确把精神损害赔偿排除在强制交强险保障之外。但它并没有消失——它依 TBK 第56条向司机和保有人个人主张。有些车辆在强制险之外另投保了任意财务责任险(İhtiyari Mali Mesuliyet,İMM),但某一份 İMM 保单是否延伸到精神损害,取决于那份保单自身的条款,属于要拿到手核实的事,不能预设。

常见误解

「我已经给保险公司写过信了,时效停住了。」

实际上

KTK 第97条下的书面申请,是您起诉保险公司之前必须先走的一步,它不会让时效重新起算。请把它当成必须在时效内做完的一件事。不过要记住第109条的另一面:对责任人的时效中断同时对保险公司发生,反之亦然——在一份年头较久的案子里,这一条可能就是全部差别。

过错比例(kusur)和伤残率(maluliyet)怎么定

土耳其交通事故索赔里的钱,绝大部分由两份鉴定结论决定。其余几乎都是围着它们转的程序。

过错比例(kusur oranı)。由法院或仲裁委员会指定的鉴定人还原事故经过,并把各方过错表达为百分比。原材料是交通事故认定书(kaza tespit tutanağı)、现场示意图、当时所作的陈述、车辆的受损形态,以及任何监控或行车记录仪影像。您的赔偿会按您自己那一份被扣减——而且请记住上文说过的:那一份是永久扣减,不是可以转向别人的请求;对交强险公司来说,KTK 第92条第g项更是干脆把您自己的过错份额放到保障之外。过错报告是一份专家意见,不是自然事实。它可以被异议——建立在一份单薄的事故认定书之上时,往往也应该被异议。

永久伤残(maluliyet)。由医疗委员会依适用于您事故的伤残规章,根据您的病历与体格检查,把持续存在的功能损害表达为百分比。这个百分比随后进入精算计算,用您的收入和公认的生命表,把损失投射到您的整个劳动生涯。

由此推出三个实际后果,也是案子为什么在早期就分出高下的原因:

  • 医学报告是撬动金额的最大杠杆。伤残比例被评低了,或者在您病情尚未稳定时就评了,会永久压低这笔索赔。它错了就值得去争。
  • 时点很要命。治疗还没走完就做评定,量的是一个移动的目标——而且倾向于往对保险公司有利的方向量。
  • 您在国内的病历就是证据。持续的治疗、理疗和专科意见,记录的正是伤害并未随您登机而停止。外国索赔人常常随手丢掉的,恰恰是能证明其最大一项损失的文件。

如果伤害留下了持续性损害,我们的伤残赔偿计算器可以演示伤残比例与收入如何相互作用、共同推出那个数字。

死亡事故:扶养损失赔偿

如果家里有人在土耳其的车祸中身故,核心请求是TBK 第53条下的扶养损失赔偿destekten yoksun kalma)。值得先弄清它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请求,因为从外部看,它的结构并不直观。

不是继承来的请求权。它不走遗产,也不像遗产那样分割。它属于——以其本人的名义——那些死者实际扶养、或按常理本会继续扶养的人。这一原则在土耳其确立的判例(yerleşik içtihat)中已经稳定,并且有实际后果:

  • 扶养是事实问题,不是身份问题。请求权人的范围不限于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是通常的请求权人,但检验标准是真实存在的、现有的或可合理预期的扶养——不是证件上的一行字。
  • 每位请求权人的赔偿是他自己的。按此人自身的受扶养情况评定:他实际拿到了什么,本会继续拿多久。
  • 近亲属还可以依 TBK 第56条以自己的名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请记住这一项在交强险保障之外,要向责任人追。

第53条的其余两项也别漏掉:丧葬费用;以及死亡非当场发生的,治疗费用连同劳动能力减损或丧失所生的损失——这两半都受同一个「非当场」条件的约束。就交强险公司而言,另请注意 KTK 第92条第j项:对应死者本人过错的那一部分,不在保险公司的保障之内。

对于生活在国外的家庭,计算以死者的实际收入和实际情况为基础,以及以真正流向您的那份扶养为基础。人在另一个国家、用另一种货币接受扶养,并不会让请求权落空,但它会把扶养的证据——汇款记录、单据、家里真实的经济安排——从枝节推到中心。请尽早收集;几年之后再去重建,会非常困难。

肇事逃逸、无保险、保险公司破产:保障基金(Güvence Hesabı)

游客问我们最多的问题,大概是这句话的某个版本:车跑了,没人记下车牌,那就没辙了——对吧?未必。

保障基金(Güvence Hesabı)第5684号保险法第14条设立,功能与中国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相近,存在的意义正是在强制保险体系交不出货的那些场合兜住。大体而言,它覆盖以下情形:

  • 造成损害的车辆无法确定——即肇事逃逸;
  • 车辆违反 KTK 第91条的义务,未投保
  • 保险公司丧失清偿能力,无法履行赔付;
  • 以及第14条界定的其他若干情形。

两点必须老实说。该基金在强制保险的限额内响应——它是缺位 ZMSS 的替代品,不是它的升级版,所以第92条那套除外逻辑同样影响您能从它那里期待什么。另外,它有自己的申请程序和自己的文件要求,与向保险公司申请并不相同。这类申请栽在材料上的,比栽在实体上的多。

给外国人的实际结论是:遇到肇事逃逸,或者发现司机原来没保险,那正是去核实处境的时刻,而不是放弃的时刻。当时报的警、当时做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当时提出的刑事控告,正是让这条路继续走得通的东西——所以下一节的证据,恰恰在看起来最没希望的案子里最重要。

证据:现在就该固定的东西

交通事故索赔赢在最初几小时产生的文件上,输在没人去收的文件上。如果您是在事故后不久读到这里,这一节是要立刻动手的。

  • 交通事故认定书(kaza tespit tutanağı)。这是整份卷宗的脊梁——过错报告靠它喂养,车辆与承保信息也从它出。请务必取得一份。警察到场的,它就存在;如果是双方用互认单在现场自行处理的,把那张单子留好。
  • 在任何东西被挪动之前拍照。车辆位置、车牌、双方车损、刹车痕、路面、标志、照明和天气。可以的话,把对方司机的证件和保单也拍下来——保单尤其值得拍:车辆除强制险外是否另有任意财务责任险、条款到哪儿,只有那份保单说了算。
  • 身份信息。对方车牌、司机姓名、保险信息。还有证人的姓名和电话——证人几分钟内就散了,事后基本找不回来。
  • 所有医疗材料。急诊入院记录、影像、出院小结(epikriz)、处方和收据。回国后继续保存同类材料:国内的后续治疗,正是证明伤害没有随您登机而停止的东西。
  • 刑事卷宗。检察官立案调查的,那份卷里会有您本来要自己花钱才能重做的鉴定和笔录。如果您是被害人,请确认控告确实被记录在案。
  • 如果您是乘客——出租车、公交、小巴或大巴——请记下承运人。承运人有它自己的责任和自己的保险,那是司机之外的另一条路。

看不懂的东西不要签。路边不签,医院不签,保险公司的办公室里也不签。有人把一份土耳其语文件推到您面前、同时口头解释它写了什么——那份解释不是那份文件。

如果您已经回国了:怎么委托我们

因交通事故联系我们的人,大多已经不在土耳其。这很正常,也不会削弱您的索赔。

第5718号MÖHUK 第34条,侵权行为所生之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行为地与损害发生地不在同一国的,适用损害发生地法。发生在土耳其公路上的事故,就是一件由土耳其法院管辖、适用土耳其法的索赔——而对您来说决定性的一点是:这是一件由您的律师推进的案子。制度要求的不是您到场,而是有人代理。

授权委托书。您在居住地签署一份授权委托书,经公证并加注海牙认证,附宣誓土耳其语译文;也可以到土耳其领事馆办理。就凭这一份文件,我们即可调取事故认定书、确定并接触保险公司、查阅刑事卷宗、办理第97条申请,并进行仲裁或诉讼。您不必返回土耳其。

诉讼费用担保(teminat)。这一条最好提前知道,别等它突然出现:依MÖHUKMÖHUK土耳其第5718号国际私法与国际民事程序法规定涉外争议适用何国法律、土耳其法院有无管辖权,以及外国判决如何承认与执行的法律。词典 → 第48条,外国索赔人在土耳其提起诉讼、参加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的,可能被要求提供担保。第48条第2款规定,存在互惠的可予豁免——对相当多国籍而言,无论是基于条约还是既成的互惠,该豁免是适用的。这个问题对您的国籍有确定的答案,我们在起诉前就查清楚,而不是等到裁定送达之后。

如果您胜诉而责任方不肯自动履行,收款本身是另一件工程:见债务追收与强制执行

小心早期报价和免责书:KTK 第111条

有一种套路值得点名,因为外国索赔人不断遇到。报价来得很早——您还在疼,还在垫钱,还在用一门自己读不懂的语言应付这一切,而任何伤残评定都还不存在。它被包装成"和解",随附一份免责/结清声明(ibraname)等您签。

难点不在于这份报价一定不好。难点在于现在没有人能判断它好不好,包括开价的那一方。在伤残比例和过错比例出来之前,这笔索赔没有可计量的价值,报价也就无从与任何东西比较。那个阶段答应一个数字,不是谈判,是信息更少的一方在猜。

土耳其法律承认这个问题。依KTK 第111条

  • 排除或限缩本法所设责任的约定,一律无效
  • 就赔偿数额所作的、明显不足或明显过高的协议或和解,可自作成之日起2年内撤销

第二条请仔细读,因为它两头都切。如果您已经签了一份、对照后来查明的损失显然明显不足的东西,那不必然就是终点——但窗口是自协议作成之日起2年,而且这是一个与第109条并行的、另一个更短的时钟。它不是可以依赖的安全网,而是一扇会关上的窄门。

我们自己的做法很简单:在医学证据出来之前,我们不会就该不该接受某个报价给您建议——因为在那之前,任何建议都是打扮成意见的猜测。如果您已经收到报价,或者已经签了免责书,把经过和日期告诉我们——文件上的那个日期,是第一件要紧的事。

2918号法律
公路交通法(Karayolları Trafik Kanunu,KTK) · 第85、86、90、91、92、97、98、109、110、111条

规定车辆保有人对车辆运行所生损害的危险责任、强制第三者责任险(ZMSS)与受害人对保险公司的直接请求权、该保障的除外情形、起诉保险公司前的申请程序、管辖、财产损害请求的时效,以及限缩责任之约定的无效。

6098号法律
债务法(Türk Borçlar Kanunu,TBK) · 第52、53、54、56条

KTK 未作规定之处,由它管住侵权请求本身:人身伤害与死亡两种情形下的损害项目、扶养损失、精神损害赔偿,以及因索赔人自身与有过错而减轻赔偿。

5684号法律
保险法(Sigortacılık Kanunu) · 第14、30条

设立应对肇事逃逸、无保险与保险公司丧失清偿能力的保障基金(Güvence Hesabı),以及保险仲裁委员会——就法律所强制的保险而言,即便保险机构不是该体系的成员,仲裁程序仍然可用。

一件土耳其交通事故索赔里同时在走的几个时钟
15天保险公司就您的书面申请作出书面答复的最长期限;期满未答复,您即可起诉或提请仲裁(KTK 第97条)。它是答复期,不是付款期。
2年财产损害赔偿请求,原则上自您同时知道损害与责任人之日起2年届满时效(KTK 第109条)。精神损害赔偿依债务法的侵权时效,期间相同。
2年就赔偿数额所作的、明显不足或明显过高的协议或和解,可自作成之日起2年内撤销(KTK 第111条)——这是另一个更短的时钟。
10年财产损害请求的外部上限,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算,不问您当时知道什么(KTK 第109条)。事故同时构成犯罪、刑法规定了更长时效的,适用更长的那个。
起算期限

我们如何推进一件交通事故索赔

把发生的事告诉我们

把经过和手头的任何文件发给我们——事故认定书、医院材料、照片、保险公司来的任何信件。我们对照土耳其道路事故索赔的法定构成要件审查它们,并诚实告诉您:是否有值得推进的案子、缺什么、要付出什么。与中文客户,我们以中文往来沟通。

先算时钟,再谈别的

先把您的位置定下来:财产损害看 KTK 第109条,精神损害赔偿看 TBK 的侵权时效——两者都是2年/10年,也都可能因事故构成犯罪而被更长的刑事时效拉长。要确认的是:您何时知道损害与责任人、10年上限是否已在射程内、是否存在能带来更长期间的刑事卷宗。如果时效已近,它就决定了其余每件事的先后顺序。

您远程委托我们

您在居住地签署一份授权委托书——经公证并加注海牙认证,附宣誓土耳其语译文;也可在土耳其领事馆办理。我们的费用在工作开始前以书面固定金额约定。委托我们,您不必来土耳其。

我们把卷宗做起来

调取交通事故认定书、通过保险中央记录确定承保公司、核实该车除强制险外是否另有任意财务责任险及其条款、在有刑事调查时查阅卷宗、把您在土耳其和在国内的病历汇总起来,并把伤残与过错证据做到相应场所所要求的标准。

向保险公司提出第97条申请

我们按《一般条件》要求的文件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让那15天的答复期真正起算。沉默或答复不足,都会打开通往仲裁或法院的路——两种结果都把卷宗往前推。

仲裁或诉讼,然后收款

对保险公司的请求,我们送到保险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保险不覆盖的部分——精神损害赔偿、超出限额的差额——则向保有人和司机主张。裁决未获自动履行的,我们申请强制执行。

现在就该收集的东西

交通事故索赔赢在最初几小时产生的文件上,输在没人去收的文件上。如果事故刚发生不久,这一节就是今天要动手的;如果已经过去好几年,先把还留存的收拢起来,然后在做其他任何事之前核对时效。

交通事故赔偿常见问题

我已经回国了,还能索赔吗?

可以。依第5718号MÖHUK 第34条,侵权之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行为地与损害发生地不在同一国的,适用损害发生地法。发生在土耳其公路上的事故,就是土耳其法院管辖、适用土耳其法的索赔。您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我们——在居住地公证并加注海牙认证、附宣誓土耳其语译文,或在土耳其领事馆签署——我们在您不返回的情况下办理整个案件。

我还有多长时间可以索赔?

依 KTK 第109条,机动车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请求,原则上自您同时知道损害与责任人之日起2年,且无论如何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0年。如果该事故同时构成犯罪、而刑法为该罪规定了更长的时效期间,则适用更长的那个——在有人死亡或重伤的案件中,这经常就是实际情况。精神损害赔偿不在第109条之内:它适用第6098号债务法的侵权时效,也是2年/10年,也有它自己的刑事时效延长规则。所以实务上的答案是一样的,只是依据不同。由于那个例外取决于具体罪名,您案件的时效是一个需要核实的问题,两个方向上都不能想当然。

我必须证明司机开车不小心吗?

原则上不需要,这一点常让人意外。依 KTK 第85条,车辆保有人对车辆运行所生损害负责,并对司机的过错视同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依第86条,保有人只有证明自己一方没有过错、车辆没有起作用的缺陷、且事故系由不可抗力或受害人、第三人的重大过错所致,才能脱身。这是一道很苛刻的检验,而且它压在保有人身上,不在您身上。

我可以直接找保险公司索赔吗?

可以,在保单限额内——这正是强制第三者责任险(ZMSS)体系的核心好处。但 KTK 第97条要求您在起诉保险公司之前先提出书面申请。保险公司须自申请之日起最多15日内书面答复;未答复,或答复未能满足您的请求的,您即可起诉,或依第5684号法提请仲裁。

如果司机没有保险,或者直接跑了呢?

那正是第5684号保险法第14条下的保障基金(Güvence Hesabı)的用武之地,其功能与中国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相近。在强制保险的限额内,它对以下情形作出响应:车辆无法确定(肇事逃逸)、车辆未投保、保险公司丧失清偿能力,以及第14条界定的其他若干情形。它有自己的程序和文件要求。当时报的警、当时做的事故认定书和记录在案的控告,是让这条路继续可用的关键。

交强险赔精神损害吗?

不赔。KTK 第92条第f项明确把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排除在强制交强险保障之外。精神损害赔偿依 TBK 第56条向责任人——司机或保有人——主张,而不是向交强险公司。另外,车辆有可能在强制险之外还投保了任意财务责任险(İhtiyari Mali Mesuliyet,İMM);但这类保障是否覆盖精神损害,取决于那一份保单自身的条款,属于拿到保单要逐份核实的事,不能预设。这也是为什么只瞄准保险公司的索赔常常拿不足。

仲裁还是法院,哪个对我更好?

它们够得着的被告不同,所以这不是单纯的快慢问题。第5684号法下的保险仲裁委员会通常更快,但它只裁保险公司在保单限额内、并受第92条除外条款约束之下欠您多少。这条路本身是稳的:依第5684号法第30条,因法律所强制的保险而生的争议,即便该保险机构不是仲裁体系的成员,权利人也可以适用仲裁程序——交强险正属此列。法院则还够得着保有人和司机,能裁精神损害赔偿,也能追回超出保障的部分。有人死亡、精神损害分量重、或损失顶穿限额时,法院之诉在做仲裁结构上做不到的事。不少案子两边都值得走,而这个选择要在医学证据和过错证据出来之后再做。

我自己也有部分过错,索赔是不是没戏了?

不是。依 KTK 第86条,索赔人的过错是法官按情形减轻赔偿的理由,而不是消灭赔偿的理由。但请把话听全:您自己那一份过错并不是「换个被告去拿」的东西。依 KTK 第86条与 TBK 第52条,它是对赔偿数额的永久扣减——从交强险公司拿不到(第92条第g项还把它明文排除在保障之外),从司机和保有人那里同样拿不到。过错由以百分比表达的鉴定报告确定,而那份报告是意见,不是事实。它可以被挑战——这也正是那份报告值得认真对待的原因。

我是乘客,处境有什么不同?

通常对您有利。乘客在碰撞中很少有过错,而过错扣减恰恰是最常砍掉索赔的那一刀。视事故如何发生,您可能对所乘车辆和另一方车辆、以及它们各自的交强险公司都有请求权。如果您坐的是出租车、小巴、公交或大巴,请记下承运人:承运人有它自己的责任和自己的保险。

保险公司给我开了一个和解价,该接受吗?

在没人能衡量它之前不该。伤残比例和过错比例出来之前,这笔索赔没有可确定的价值,报价也就无从比较。请留意 KTK 第111条:排除或限缩本法所设责任的约定无效;就赔偿数额所作的、明显不足或明显过高的协议或和解,可自作成之日起2年内撤销。如果您已经签了免责书,请先把上面的日期告诉我们。

保险公司说赔偿数额只能按《一般条件》算,是这样吗?

不是这样,这一点值得知道。曾经有一套安排,让《机动车强制财务责任保险一般条件》来决定赔偿数额怎么算;土耳其宪法法院已在2020年撤销了那些规定,此后又撤销了以同一思路补入的条文。依现行的 KTK 第90条,强制保险项下的赔偿依 KTK 本身所定的方法确定;KTK 未作规定之处——精神损害赔偿即在其列——适用第6098号债务法的侵权规定。《一般条件》仍然规定保障的条款框架和申请所需的文件,但它不是数额问题的最终答案。

我的亲人在土耳其的车祸中身故,谁可以索赔?

核心请求是 TBK 第53条下的扶养损失赔偿(destekten yoksun kalma)。它不是继承来的请求权,也不按遗产分割:它以其本人的名义属于死者实际扶养、或本会扶养的那些人。扶养是事实问题,范围不限于法定继承人。第53条一共列三项:丧葬费用;死亡非当场发生的,治疗费用连同劳动能力减损或丧失所生的损失;以及扶养损失赔偿。近亲属还可以依 TBK 第56条以自己的名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这一项在交强险公司的保障之外。

交通事故后的住院治疗费谁承担?

依 KTK 第98条,医院为交通事故伤者提供的医疗服务费用,按适用的偿付规则由社会保障机构(SGK)承担,不问伤者是否有社会保险。对没有土耳其保险的访客而言,这一点分量很重。它也会改变索赔的形状:SGK 已承担治疗费的,治疗费未必还能作为一项活着的请求向保险公司主张。但请无论如何保存好每一份记录和收据——哪些被覆盖、哪些没有,是证据问题。

我必须到土耳其出庭吗?

通常不必。我们凭授权委托书为您出庭,外国索赔人经常在不返回的情况下把案子办完。程序本身以土耳其语进行,因为那是土耳其法院的语言;文书和翻译由我们这边处理,案件进展以中文向您通报。如果您确实想亲自到庭,可以为您安排翻译,费用另计。

我的案件会用什么语言办理?

土耳其法院的程序一律以土耳其语进行,这是法律定的,没有例外——诉状、证据和裁判文书都是土耳其语,这部分的起草与翻译由我们承担。我们本所的法律服务以英语和土耳其语提供:案件分析、法律意见和对外文书,都在这两种语言里完成。中文是我们与您沟通的语言:往来函件、案件进展通报、您的提问与我们的回答,都可以用中文。我们没有以中文执业的律师,也不以中文出具法律意见;如果您需要出席会议或庭审,我们可以为您安排翻译,费用另计。把这一点讲清楚,是为了让您在委托之前就知道哪一部分是中文、哪一部分不是。

谁来实际负责我的案子?费用怎么定?

本所创始合伙人为 Av. Onur Çalışıcı(伊斯坦布尔律师协会注册号 83426)与 Av. Oruç Aygün(注册号 83427),您的案件自始至终由其中一位负责。我们的费用是在工作开始前以书面约定的固定金额,您事先就知道底数。土耳其律师协会规则不允许律师保证或预测结果,我们也不会这样做——我们给您的是在您作出任何委托之前,对这件索赔的诚实评估。

开始吧

与土耳其律师沟通——用中文往来。

告诉我们您的商事、公司或个人事务,从土耳其执业律师处获得清晰、固定费用的答复——通常在一个工作日内。我们以中文沟通往来;如有需要可安排翻译(另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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